《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16:13:03作者:
行贿罪免除处罚的条件是行贿罪的案件当事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情况,或者行贿罪的案件已经过了诉讼的时效的情况,对于行贿罪的案件可以免除处罚,如果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可以减轻处罚。
一、行贿罪免除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行贿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条件包括过了追诉的时效、行贿罪犯罪嫌疑人死亡或者经特赦免除刑事责任等。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正常活动,行贿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行贿罪按照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或者过了诉讼时效可以免除处罚,构成要件包括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