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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辩护委托书应该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3-08-06 16:05:24作者: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书应该怎么写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书的写法是标题为刑事授权委托书,接下来是委托人的详细信息,在委托书的正文当中有律师的姓名,表明委托该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委托书的有效期限,结尾部分有委托人的签字和制作委托书的时间。辩护人需要凭借委托书行使辩护权。

一、刑事案件辩护委托书应该怎么写?

刑事授权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 (姓名)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聘请 律师事务所 律师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 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二、刑事案件辩护人的范围

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律师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刑事或民事审判制度都是非常的民主化的,大家不得不承认,犯罪嫌疑人本身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普通的公民,司法机关可以凭借国家权力追究公民的刑事责任,那该公民就有权利委托辩护人替自己提出最轻的相关辩护意见,委托辩护在刑事案件中是一种最常见的辩护方式。

本文标签:无罪辩护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