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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扒窃超过三次才构成盗窃罪吗?

更新时间:2023-08-06 15:55:12作者:

犯罪嫌疑人扒窃超过三次才构成盗窃罪吗?

扒窃行为并不是三次以上才构成盗窃罪,而是只要达到量刑处罚标准的金额或者情节严重程度,既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罪,如果扒窃超过三次可以认定构成多次盗窃罪,犯罪行为性质更加恶劣,处罚相对更加严格。

一、犯罪嫌疑人扒窃超过三次才构成盗窃罪吗?

犯罪嫌疑人扒窃达到量刑处罚标准即可认定构成盗窃罪,与具体累计行为多少次无关,并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扒窃三次是构成了多次盗窃,而对于犯罪人员只要构成了一次盗窃那么就会按盗窃罪来进行处罚,而且还会根据盗窃的数额大小来进和决定当事人的刑法,此罪的处罚一般最低也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扒窃行为累计超过三次构成多次盗窃的认定,但是扒窃行为有一次就可以认定触犯盗窃罪,根据最新刑法修订案,扒窃和入室盗窃一样,都是不看盗窃数额,根据行为定罪的,相对于普通盗窃,扒窃的性质更加恶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规定中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对于一年内在公共场所扒窃几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盗窃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二、存在扒窃行为是否一律入罪?

“扒窃”作为盗窃罪的一个独立罪状直接纳入刑法的处罚范围,脱离了普通盗窃以数额较大的入罪标准,但是对扒窃追究刑事责任,既要在主客观相统一的基本上,考虑到整体的犯罪构成,还要考虑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做到罪责刑相适应。社会危害性的判断标准主要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法益,盗窃罪作为一种侵犯财产型犯罪,其侵犯的法益为财产权属关系,而财物损失的直接表现和衡量标准为数额。

由此若行为人客观上扒窃数额极小的财物,或主观上只想扒窃数额极小的财物的故意,则尽管有扒窃行为,也不得定罪处罚。因此,扒窃能否入罪,既要考虑到量刑处罚标准的统一相关性,也要考虑行为本身的社会危害性,这样才既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也体现了国家法律的谦抑性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扒窃行为并不一定都构成刑事案件,也与具体从事几次扒窃行为无关,如果行为人扒窃涉案金额较小,尚未达到刑事案件量刑处罚标准的,并不属于刑事案件而应当按照行政案件进行处罚处置,其是否属于刑事案件的判定原则通常情况下以涉案金额大小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