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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具体解释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3-08-06 15:43:31作者:

监视居住的具体解释是什么意思?

监视居住的具体解释是主要指的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依照法律当中的规定限制犯罪嫌疑,或者是被告人不能不能够离开固定住所或者是指定住所所需要遵守的一项强制性的措施。

一、监视居住的具体解释是什么意思?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固定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及遵守法定义务,并通过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通信监控等方式对其进行有效监视,并具有一定限制期限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与“偷窥”、“秘密跟踪”、“窃听”等行为毫无关系,而是指

作为介于和逮捕之间的一种缓冲机制,监视居住可以起到对取保候审的补充作用和对逮捕的替代作用,有利于减少逮捕措施的适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被监视居住的对象及其家属,只有在正确认识何为监视居住的前提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作为介于和逮捕之间的一种缓冲机制,监视居住可以起到对取保候审的补充作用和对逮捕的替代作用,有利于减少逮捕措施的适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被监视居住的对象及其家属,只有在正确认识何为监视居住的前提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于监视居住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监视居住,作为我国刑事诉讼过程当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是有非常明确的适用条件的规定的。同时在执行监视居住的过程当中,是可以在指定的住所或者是在相关人员的住所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