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取保候审后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8-06 15:31:45作者:

取保候审后怎么办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我国对于刑法处理中的一种方式,也就是指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交纳保证金和律师签字保证等行为离开拘留所,那么在取保候审后怎么办呢?下面就让读法的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吧。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

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相关阅读:

取保候审的意思

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如果大家在实际生活中取保候审之后就应该不要再次犯罪,因为如果再次犯罪的话是不能抹去档案的,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读法网站上的专业律师们为您一一解答。


本文标签:取保候审  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