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15:22:57作者:
属于构成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在道路上关门堵路的行为是十分危险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将非常有可能对道路的行驶的交通安全构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因此会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决定。
一、在道路上关门堵路犯什么罪?
堵路、拦路是违法的,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以使得迅速恢复交通。
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其他行为和处罚决定是什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九)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是需要对关门堵路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因为这是一种严重威胁到道路安全的危险行为,因此需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去执行,当事人也需要严格的去执行并遵守相关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