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15:00:46作者:
伪造公司印章无罪辩护:即使使用伪造的企业合同(本案中的保险单),也不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共犯,指控范红军犯有伪造公司印章罪,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公司印章无罪辩护怎么写
审判长、审判员:
即使使用伪造的企业合同(本案中的保险单),也不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共犯,指控xxx犯有伪造公司印章罪,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法律只规定,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才是犯罪行为,没有规定买卖、伪造公司企业的公文是犯罪。
见《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司法解释只规定,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没有规定使用假学历和学位证明以及伪造的企业合同也是犯罪。
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1.7.5):
“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
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历、学位证明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最高法院发言人针对上述司法解释答记者问中说:使用假学历不能规定为犯罪。
三、即使直接用伪造的公章制作国家机关公文,也需要制作三本以上才能定罪处罚。
见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用假公章制作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公章伪造证件,社会危害远远比伪造保险单严重的多,但是也需要三本才算犯罪。
因而,即使用伪造的保险公司公章,制作假保险单属于犯罪行为,构成犯罪也需要在三份以上,一份也不构成犯罪。
四、《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法无明文不定罪,任何法律也没有规定使用伪造的企业合同是行为犯罪,所以,即使使用了性质上属于企业合同的假保险单行为也不构成犯罪。
另外,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法律已经排除了使用伪造的企业合同行为是犯罪。
五、A环的行为至多是“使用伪造的企业合同行为”,而且只使用了一份,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没有追究XXX的刑事责任,也说明,上述两个部门也明知XX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六、按照公诉机关的指控,范红军是因为赵辉环使用假保险单才犯罪,属于XXX的共犯,XX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范红军的行为自然也不构成犯罪。
七、A对XXX说:“你看看能办就办,不能办拉到”,并不能必然推断出A指使XXX使用假保险单。
当今社会,不合规定的事儿也能办成,可以采取多种做法,比如给执法人员好处,执法人员违背规定给办理;行为人和执法人员关系要好,执法人员处于私情给办理;执法人员刁难老百姓,本来应该给办理的不给办理,老百姓采取投诉的方式能够解决等等多种方式,范红军即使说了这句话,也是因为上述考虑,并不等于授意XXX用假保险单去办理检车。
更重要的是,就是范红军授意赵辉环使用假保险单去检车,依照法律规定,也不是犯罪行为。
辩护书不一定要写的很长或者是很多,但是一定要要抓住核心内容,写重点。然后内容要符合实际情况,有一定的证据,且有法律依据。如果不符合条件或者是缺少材料,那么人民法院是不进行受理的,好的辩护对整个案件有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