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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3-08-06 14:40:26作者:

取保候审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一、取保候审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1、保证人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与本案无牵连;

(二)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本文标签:取保候审  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