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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绑架罪立功缓刑可以吗?

更新时间:2023-08-06 14:37:10作者:

犯绑架罪立功缓刑可以吗?

构成绑架罪,虽然有立功的表现,也是不能判缓刑的,不符合法律规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悔过的表现,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经司法机构批准,是可以宣告缓刑的,有缓刑考验期。

一、犯绑架罪立功缓刑可以吗?

是不可以的,绑架罪不能判缓刑。判处缓刑的规定是: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缓刑的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罪行的严重程度与犯罪人被判刑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认为缓刑不再危害社会。这是缓刑的基本条件。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反复教导,主观恶性深,有再犯的危险,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因此,即使累犯被判拘役或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适用缓刑。

二、绑架罪控制时间有没有限制?

绑架罪控制时间没有明确的标准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行为人采取暴力的手段使被害人失去人身自由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绑架罪。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绑架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规定处罚。

三、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

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

“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

“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

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

犯绑架罪有立功行为,不可以判缓刑,法律上对于绑架罪的控制时间没有明确的限制,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绑架罪,情节较轻的绑架罪,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