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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认定虚假诉讼提起公诉后多久开庭

更新时间:2023-08-06 14:31:40作者:

检察院认定虚假诉讼提起公诉后多久开庭

检察院认定构成虚假诉讼罪的,提起公诉后开庭的时间不是《刑事诉讼法》强行规定的,但是,法院确定了开庭时间以后,必须依法在开庭前三天告知开庭的时间,如果公开审理虚假诉讼案,开庭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相关信息,都会向社会公告。

一、检察院认定虚假诉讼提起公诉后多久开庭?

检察院认定构成虚假诉讼罪的,提起公诉后开庭的时间并无明确规定,由法院确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虚假诉讼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检察院对虚假诉讼罪的审查起诉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由检察院对虚假诉讼进行审查认定,说明涉嫌刑事犯罪,虚假诉讼罪由公安部门调查,但是审查起诉主体只能是人民检察院,如果虚假诉讼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由法院对虚假诉讼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虚假诉讼罪的判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