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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

更新时间:2023-08-06 14:29:02作者:

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被羁押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如果存在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所以最长的时间是一个半月,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是没有办完的,就要变更强制措施。

一、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期满7日以前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

《刑事诉讼法》126条规定的情形是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只要符合条件,可以先行羁押。

羁押的决定由法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自诉案件也是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所以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也有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能。包括拘留,逮捕等等。但是要符合相对应的条件。自诉案件一般是比较轻微的案件,所以在程序上与公诉案件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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