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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14:25:03作者:

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若是当事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其量刑处罚是要根据当事人参与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判断的,若是只是其他参加的话,那其量刑就比较轻,可能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情况严重的话,量刑可以向上累计。

一、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量刑处罚是什么?

颠覆国家政权罪既遂法院量刑处罚是,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应当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颠覆、推翻的方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公开的和秘密的手段,还包括暴力的和非暴力的手段,如以和平演变夺取政权等。刑法将颠覆、推翻的方式或手段也作了以下区分:

1.组织颠覆国家政权、组织指有目的、有计划地挑选、收集人员,形成有机整体,比如结派结成反动集团,领导反动的犯罪集团,指挥拟订颠覆政权计划,指挥实施颠覆政权行动等。

2.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策划指密谋计划,比如幕后密谋策划改变政权性质,拟订篡党夺计划及方案,制订躲避法律惩处的对策等。

3.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比如直接遵照反动集团组织者的领导,贯彻执行颠覆政权的计划,即主要是参与篡党夺、改变政权性质、改变社会主义制度的直接施行活动等。

以上“组织”的方式使反动的犯罪集团具有一定整体性,“策划”的方式使反动的犯罪集团的活动具有一定谋略性、计划性,“实施”的方式使其反动的罪行得以实现。所以三种方式都是主要的犯罪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本罪在客观方面并不要求行为人已经造成颠覆国家政权、只要求查明行为人具有为颠覆国家政权、进行组织、策划、实施的事实就够了。

综上所述,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行为。颠覆国家政权、是指采取暴力等不法手段使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覆灭,这是我国严禁杜绝的一种行为,所有当事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