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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满不解除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8-06 14:20:41作者:

监视居住期满不解除怎么办

监视居住期满以后如果没有解除的话可以联系相关的办案人员咨询原因,一般监视居住额到期以后并不是自动解除的,而是需要由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关的意见以后由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院或者是法院来决定是否解除。

一、监视居住期满不解除怎么办

联系相关的办案人员。在监视居住的期限届满之后,监视居住并非自动解除的,监视居住的解除需要由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提出具体的意见,并且需要办办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还需要有关机关的负责人、检察院的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的院长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解除监视居住之后,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机关,就是说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并将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  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二、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

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

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

对于应当逮捕,但是有特殊情况的时候是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有期限限制,一般是不能超过12个月,期满以后需要及时进行处理,但监视居住期满以后并不是自动解除,而是需要有法院或者是检察院来决定是否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