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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6 14:06:59作者: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特征有主体是属于特殊的主体,也就是负有解救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这些工作人员的信誉。从主观方面上来看的话,是属于直接的故意。

一、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特征有: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以及被拐卖妇女的人身权利;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标准是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立案标准: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去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之所以有这种行为,可能就是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人贩子之间存在着某些不可告人的利益链接。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416条当中明确规定对被拐卖的妇女进行解救的过程当中,如果有人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将会构成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按照两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进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