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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假账犯什么罪?

更新时间:2023-08-06 13:30:41作者:

挪用公款假账犯什么罪?

构成了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的行为是一种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将会对国家的公共资金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并且造成一定的损失,因此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挪用公款假账犯什么罪?

构成了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哪些行为将会被认定为是构成了挪用公款罪?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

挪用公款假账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这种行为对于我国公共财产安全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都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我国法律中将依照涉案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涉案金额的大小来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不同程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