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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有吗

更新时间:2023-08-06 13:23:41作者:

刑法对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有吗

《刑法》对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有的,只要擅自出卖或转让军队房地产达到价值三十万元以上,或者是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情形,那么都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刑法》对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有吗?

是有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价值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

(三)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严重影响部队正常战备、训练、工作、生活和完成军事任务的;

(四)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给军事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五)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四十二条 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界限。这三种犯罪的对象都涉及到房地产,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应注意正确区分其界限。其主要区别是:

1、犯罪侵害的客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侵害的是军队房地产的管理秩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有土地管理秩序。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对象是军队的房地产,表现为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的产权关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象是一般土地,表现为转让、倒卖这些土地的使用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对象是国有土地,表现为将这些国有土地非法低价出让。

3、犯罪主体不同。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主体是军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一般公民,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综合上面所说的,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的行为是会让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这也是违反了国家对军队房地产的管理秩序,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一般是可以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的后果是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