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12:48:00作者:
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是不会构成共同犯罪的,因为两者是完全不同的犯罪行为,所以是有不同的特点的,两者之间就不存在着共同犯罪的问题。比如说两者的主体都不影响,职务侵占罪是特殊的主体,而诈骗罪是一般主体。
一、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共同犯罪是否会构成?
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是不会构成共同犯罪的,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但是两罪有各自的特点,所以认为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不存在共同犯罪。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二、诈骗罪的从犯该如何认定
第一,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第二,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 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第三,多人实施诈骗罪其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第四,在诈骗案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视为从犯。
第五,诈骗案中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之间是存在着显著的区别的,从犯罪的主体要件,再到犯罪的对象以及犯罪的行为方式都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之间是不存在着共同犯罪的说法。但是一旦构成诈骗罪或者是构成职务侵占罪,肯定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