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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别人逃税办卡属于什么罪?

更新时间:2023-08-06 12:28:46作者:

帮别人逃税办卡属于什么罪?

帮别人逃税办卡如果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犯罪,可以认为是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需要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这种行为造成了重大损失的情况,需要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帮别人逃税办卡属于什么罪?

帮别人办卡偷逃税务的,会构成什么罪要依据当事人的身份而定,如果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可能会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逃税犯罪构成是什么

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3、犯罪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偷税的手段有哪些

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薄、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逃税是违法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逃税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