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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12:22:15作者: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认定本罪之后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项罪名的犯罪主体,需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是一般的主体,侵犯的个体是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在主观方面要有故意的犯罪行为存在。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上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拐卖儿童罪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拐卖儿童罪根据具体情节追溯期间为10到20年。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格尊严权和身体自由权。本罪犯罪对象为14周岁以上的妇女和14周岁以下的男、女童,而且必须是拐卖的妇女、儿童。如被收买的妇女是与人贩子合谋“放飞鸽”进行诈骗的妇女,则不构成此罪。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行为人一方面明知自己所收买的妇女、儿章是被他人拐卖的妇女、儿童,另一方面也明知自己的收买行为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与人格尊严,但行为人仍然决意收买。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主观上不能有出卖目的,否则不构成本罪,而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不仅如此,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产生出卖的意图并出卖妇女、儿童的,也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4.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要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而拐卖儿童罪的追诉时效与具体的犯案情节有关,追诉时效在十到二十年之间,犯罪嫌疑人被判五到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犯罪嫌疑人被判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