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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三天几点可以出来?

更新时间:2023-08-06 12:17:43作者:

行政拘留三天几点可以出来?

一般是上午十点左右,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如果是拘留72小时,那就会从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也就是进拘留所那一刻开始算起。被拘留当天到第二天为一天。比如如果当事人是6月3日被拘留,那到4号就是一天。那6月6日上午就可以被释放了。

一、行政拘留三天几点可以出来?

根据《拘留所条例 》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从限制人身的当日到次日为一日。

《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下面是关于行政拘留的一些常见问题:

拘留所放人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只要在到期后那一天内放人都合法。一般情况下,是在拘留所警察上午上班点名后,警察交接班时放人,有个衔接过程。

根据《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

二、行政拘留的拘留时间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三、拘留所程序走完是可以放人的吗?

1、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放人。

2、如吸毒人员同时决定强制戒毒的,会被送入强制戒毒所。

相关法律规定:

《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条 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这几项法规行政拘留的期限都是以日为单位,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也是以日为单位计算,被拘留当天是不计算在内的。要到第二天才能算作是一天。所以要计算你几点出来,不是看你什么时候进去的,都是到第四天的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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