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12:02:12作者:
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既遂的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为自己的失职导致国家的财产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失职的人员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损失的程度来确定相应的量刑。
一、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既遂怎么量刑?
1、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本罪属结果犯,只有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或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
(四)本罪的主观要件为过失。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严重不负责任,可能会发生一定的损害后果,但是其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损害后果,但是其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损害后果的发生。
(五)失职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国家工作人员对于自己分内的工作要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如果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导致了国家的利益遭受了严重的损失,那么就会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根据行为人造成损失严重的程度来对其做出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