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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酌定不起诉人能否当警察?

更新时间:2023-08-06 12:00:24作者:

被酌定不起诉人能否当警察?

被酌定不起诉人能当警察,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犯罪记录是存在犯罪行为才能够对此有相关记录,如果是不起诉的话,那么就意味着没有经过法院的定罪量刑,所以没有相关的案底。

一、被酌定不起诉人能否当警察?

被酌定不起诉人能当警察,酌定不起诉就意味着没有经过法院的判决,所以不能够认定为是有罪的,也就没有相关的犯罪记录,所以并不会影响到当警察。

二、不予起诉的情形包括哪些?

检察机关不予起诉主要有三种情形:

第一、法定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其适用条件为: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酌定不起诉。

由《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存疑不起诉。

由《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的三种情形看,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简单说来就是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本身不构成犯罪而不予起诉的就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如果检察机关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为了犯罪事实但由于某些原因而没有提起诉讼的就会留下案底。仔细想想确实也应该这样,案底本来就是对犯罪行为的一个记录,因此一旦犯罪嫌疑人为了犯罪行为就应当留下案底。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对于起诉问题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比如说刑事案件当中是存在酌定不起诉的,如果确定,就是没有经过定罪,量刑也就不能够被认定为有罪,所以并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就业情况。

本文标签: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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