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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评残标准是怎么样的?

更新时间:2023-08-06 11:52:39作者:

司法鉴定评残标准是怎么样的?

1、一级伤残: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 意识消失。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二级伤残: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不能工作。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司法鉴定,是一个案件审判过程中的一个程序阶段,很多案件,因为复杂,会涉及到很多难以在法庭上解决的问题,所以需要专业的人士进行鉴定之后,才可以进行判断的情况,所以有了司法鉴定这么一个过程。那么关于司法鉴定评残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一、司法鉴定评残标准

1.ⅲ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2.ⅴ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3.ⅶ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4.ⅷ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5.ⅸ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8枚以上或者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6.ⅹ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或者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且符合伤残等级标准的,除了可以获得相应的伤残赔偿项目外,对于后续的义齿更换,可以按照法律关于残疾辅助器具的规定进行更换,至于更换的具体周期和费用,则可以根据安装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二、未构成伤残等级的牙齿的损失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牙齿虽然受到损害,但未达到伤残等级的程度,不构成伤残,牙齿不能按照残疾辅助器具的标准赔偿时,牙齿的后续更换费用,以及更换周期如何确定,就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赔偿标准,有些法院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均会要求受害人在费用实际发生时再行主张,这样虽然可以解决当前的问题,但对于受害人是不公平的,因为义齿的更换周期是比较长的,等到受害人实际发生后,再向侵权人主张时,侵权人往往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或无力支付赔偿款。而对义齿更换的后续医疗费用和周期进行司法鉴定,是一种比较可行的办法,司法实践中,鉴定机构是可以做出对义齿更换周期或费用的鉴定结论的。因此,受害人是可以通过及时申请牙齿更换周期及后续医疗费用的鉴定来一次性获得赔偿的。

司法鉴定评残标准小编已经整理出来了,关于司法鉴定,这个程序是法律规定的,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关于司法鉴定的工作人员来说,也是需要具备很多条件的,首先司法鉴定人员是个人不是组织,不是团体,其次,司法鉴定的工作人员,要求有极强的专业知识


本文标签:司法鉴定  刑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