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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3-08-06 11:27:40作者:

起诉离婚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诉讼离婚案件中是不需要写辩护词的,被告方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即可。在写答辩状的时候需要先写答辩状的标题,对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和答辩缘由进行介绍,正文是答辩的理由,答辩请求以及跟答辩理由相吻合的证据,结尾是答辩时间,答辩人的签名等内容。

一、起诉离婚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递交答辩状,不是辩护词,答辩状的写法是: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

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辩护词的答辩状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构成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才需要向法庭递交辩护词。离婚案件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过,答辩状中正文的内容没有什么统一的参考依据,因为每一份答辩状都是根据原告所陈述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的。

本文标签: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