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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10:21:10作者:

精神病人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我们都知道,一般人如果做出了违法犯罪行为是要接受法律的严惩的。可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就算违法犯罪了也不符合法律犯罪构成的主观恶意,因为他们是非主观作出的行为,这类人就算精神病人。那么,精神病人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金,读法小编为您整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定义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对各种诉讼参与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并对精神病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对象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4、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根据上文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从中得出,精神病人的病情必须经过司法鉴定来确认,司法鉴定程序也必须一如既往的严格进行。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读法相关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详细解答。


本文标签:司法鉴定  刑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