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09:49:11作者: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一、抢劫罪量刑的最低标准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
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3、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
2、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如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作双重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
但是,它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抢劫财物,只是它使用的手段,也侵犯了人身权利,所以把它归入侵犯财产罪中。
4、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是否抢劫到财物,是确定既途或者未遂犯罪形态的根据,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当抢劫罪行发生了严重情节,特别是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无论抢到财物与否,都是既遂。
由于抢劫罪是当场劫取财物,所以,被抢劫的财物限于动产,非法侵占不动产的不属于抢劫罪。
如果把不动产的一部分强行分离变成动产而抢走的,应定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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