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09:06:41作者:
当然不算敲诈,在人身权受到侵犯后受害人有权利索要精神损失费,但是,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失费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和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肇事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相关。
一、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算敲诈吗?
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不算敲诈,交通事故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需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
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
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
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四、精神损失费赔偿争议的调解流程有哪些?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发生侵权行为以后,双方对赔偿标准或者赔偿项目产生争议的,都不能按照敲诈处理,即便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特别轻,肇事者和受害者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也只能按照民事案件处理,而敲诈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