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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和坦白的异同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6 08:59:43作者:

自首和坦白的异同点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自首和坦白的异同点是什么,自首的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带来帮助。

一、自首和坦白的异同点是什么

1、自首和坦白在法律上的区别:

1)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节,而坦白仅是酌情量刑情节。

法定量刑情节是法院必须给予被告人的,量刑幅度也是法定的;

而酌情量刑情节理论上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的,其决定权即自由裁量权在审判机关。

2)减刑幅度不同。

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准刑40%左右的减刑幅度: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而坦白的减刑幅度为20%:

“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根据坦白罪行的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自首与坦白,共同点是都已经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二、自首的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6)其他类型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7)犯罪较轻(指法定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自首跟坦白还是很好区分的,坦白不一定构成自首,但自首就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须向公安机关坦白。

主动投案自首的话,从轻处罚的幅度肯定要比坦白大一些,对于坦白,是否从轻进行处罚的决定权主要在于审判机关。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