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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刑事拘留多久提请批捕

更新时间:2023-08-06 08:55:15作者:

在东莞刑事拘留多久提请批捕

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三天以内提请批捕的,但案情比较复杂的话提请批捕的时间有可能会延长1~4天,最长能延长到30天。不过,刑事拘留期间经过调查确认不构成犯罪的,应该立即释放当事人。

一、在东莞刑事拘留多久提请批捕?

一般刑事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会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有特殊情况的,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向后延长。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二、在哪些情形下才能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后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刑事拘留肯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公安机关没有任何有效证据,没有权利随便采取刑拘措施,刑事拘留也是要经过相关负责人批准的,被刑事拘留后当事人需要配合办案部门的调查。一般刑事拘留以后又因为不构成犯罪事被释放的,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