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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不赔偿会怎么样,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更新时间:2023-08-06 08:47:28作者:

管制不赔偿会怎么样,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管制不赔偿会怎么样,管制一般适用情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一、管制不赔偿会怎么样

犯罪分子不赔偿的,判处管制后,不会加重刑罚。而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管制一般适用情形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人。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如初次打架、寻衅滋事,就可以判处管制。

2、人身危险性较小的人。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如抢劫犯、杀人犯等,人身威胁大的犯罪,就不可能判处管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不赔偿被害人的,一般不会影响量刑,判处管制后,不会加重刑罚。

而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