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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警察问话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更新时间:2023-08-06 08:42:32作者:

刑事案件中警察问话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只是问话的话不可以拘留当事人,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拘传到案以后,正常情况下要在12个小时之内结束,拘传如果案情比较复杂,经相关负责人的批准,拘传的时间最长是24个小时。

一、刑事案件中警察问话可以拘留多长时间?

警察问话不能拘留,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拘传,拘传的时间一般是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条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拘传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二、刑事案件中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嫌疑人的流程有哪些?

(一)拘留的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二)拘留的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警察并没有权利随便采取任何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已经刑事拘留了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提审犯罪嫌疑。还没有采取刑拘措施,只是将犯罪嫌疑人带到指定的地点问话的话,应该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讯,犯罪嫌疑人拒不到案的才能拘传。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  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