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寻衅滋事罪走流程得多久?

更新时间:2023-08-06 08:38:11作者:

寻衅滋事罪走流程得多久?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寻衅滋事罪走流程得多久,寻衅滋事罪侦查终结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一、寻衅滋事罪走流程得多久

寻衅滋事罪走流程得多久,法律中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大概是在几个月到几年时间左右。

受案

1、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2、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3、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4、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5、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

侦查

1、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2、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3、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严禁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怀疑就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二、寻衅滋事罪侦查终结是什么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寻衅滋事罪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的。

当然了,在寻衅滋事罪在进行调查的时候,首先是需要进行公安机关的侦查之后才能够进行审查起诉的。

并且公安机关在接受案件调查之后,如果经过侦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才能够对此进行立案。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