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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假释由谁决定

更新时间:2023-08-06 08:20:40作者:

是否可以假释由谁决定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是否可以假释由谁决定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一、是否可以假释由谁决定

是否可以假释,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审理符合假释条件,裁定予以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第八十二条【假释的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二、假释的条件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该实际执行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3、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

4、对罪犯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5、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对一次减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

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二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时间间隔。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予以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符合假释条件,裁定予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