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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会见时间规定是什么,律师会见的地点

更新时间:2023-08-06 08:18:03作者:

犯罪嫌疑人会见时间规定是什么,律师会见的地点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时间规定是什么,律师会见的地点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犯罪嫌疑人会见时间规定是什么

1、在侦查阶段,目前情况下,大多数会见需要批准,而且公安机关派员陪同;

此阶段一般以会见2次为限,每次的时间大约在半小时左右,最长不超过一个小时,看守所只是查验手续;

2、审查起诉阶段和审理阶段,律师无需批准即可会见,次数不受限制,时间遵守看守所的作息时间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与犯人见面时间有限制,每次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看守所的服刑罪犯的会见,没有法律统一的规定日期,由看守所根据实际制定,在实践中每月有规定的会见日期。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

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二、律师会见的地点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

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

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2)会见末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

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

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3)会见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案件进行侦查的阶段,犯罪嫌疑人是指能够会见率,是不能够会见亲属及其他的人。

并且律师的会见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最长是不能够超过一个小时。

但是到了审理侦查的阶段就没有次数上的限制了。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