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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参与赌博的多次怎么认定,赌博罪的构成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6 08:13:18作者:

多次参与赌博的多次怎么认定,赌博罪的构成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多次参与赌博的多次怎么认定,赌博罪的构成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多次参与赌博的多次怎么认定

故多次参与赌博的多次是多少次,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一般司法实践中,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三次以上的,可以认定为多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赌博罪的构成有哪些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要件上来看,赌博罪包含以下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赌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

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只要具备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即符合赌博罪的客观要件。

(三)主体要件赌博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赌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即行为人聚众赌博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在司法实践中,多次参与赌博的多次一般是指三次以上,三次以上参与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就可认定为多次。

参与赌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的处10-15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