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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否可以委托司法鉴定?

更新时间:2023-08-06 07:55:43作者:

个人是否可以委托司法鉴定?

回答是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对案件有关证据材料达不成统一认识,在承担举证责任的前提下,个人是可以直接申请司法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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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在案件审理阶段,法院对于有争议的证据可以提请进行司法鉴定。个人如果对相关材料产生异议,个人是否可以委托司法鉴定呢?有哪些情形需要重新鉴定?读法小编整理了有关司法鉴定的相关知识,让我们通过下文做个简单学习掌握。

??一、个人是否可以委托司法鉴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二)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三、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五、司法鉴定发挥的作用

随着我国诉讼制度和审判方式的不断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已滞后于实践需要,而我国对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分散于三大诉讼法中,且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法。同时,对三个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切实解决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屡鉴不定的问题。

虽然司法检测暂时未能单独立法,但司法鉴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各项管理机制正在不断调整优化当中,司法鉴定行业的管理体制有望理顺,行业市场空间拓展潜力大。由于司法鉴定的公正性质,目前市场上的司法鉴定权威机构大多为公检法部门设立,部分为面向社会的服务机构。随着社会进步,居民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将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的社会需求的增长。

司法鉴定广泛应用于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亲子鉴定、书画鉴定等领域,我们预计,随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及成功,司法鉴定行业社会需求这一领域存在巨大的拓展空间。

通过小编的简单介绍,不难发现,关于个人是否可以委托司法鉴定的提法,回答是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对案件有关证据材料达不成统一认识,在承担举证责任的前提下,个人是可以直接申请司法鉴定的。当然,做司法鉴定最好还是通过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这样进程会比较顺利,也为自己省去不少麻烦。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读法汕尾律师。


本文标签:司法鉴定  刑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