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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费用什么时候支付?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2023-08-06 07:33:22作者:

司法鉴定费用什么时候支付?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鉴定费实行“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由负担举证义务的一方垫付。由法院根据案情,法院判决如果全部败诉当然是全部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有一部分诉求得到支持,各承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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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和高科技的发展,司法鉴定逐渐成为案件侦破不可或缺的证据来源。由于其特有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必定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少则几百到数千不等多则上万甚至数十万也有可能。所以司法鉴定费用什么时候支付、该由谁承担常常是当事人十分关注的!那么,司法鉴定费用什么时候支付,到底该由谁承担呢?今天小编就此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司法鉴定费用的计算标准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鉴定费用的承担应当遵循过错推定原则。

鉴定费用的减免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

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一、鉴定费用由被告方引起的,由被告方承担。

二、鉴定费用由原告方引起的,由原告方承担。

三、鉴定费用由双方引起的,应当区分情况。按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一般司法鉴定的费用是由申请人预交的,如果胜诉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联的。这是小编就“司法鉴定费用什么时候支付,该由谁承担”的问题进行的概括描述,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读法泰州律师。


本文标签:司法鉴定  刑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