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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未获得赃款如何退赔,退赃量刑情节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08-06 07:17:19作者:

共同犯罪未获得赃款如何退赔,退赃量刑情节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共同犯罪未获得赃款如何退赔,退赃量刑情节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共同犯罪未获得赃款如何退赔

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没有获得罚款的,不需要退赔,由获得赃款的犯罪分子退赔。如果不主动退赃的,由办案机关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退赃量刑情节是怎样的

退赃、退赔量刑情节从宽幅度比例: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案发后,赃款、赃物仍然为被告人控制时,产生追缴(追赃)和退赃问题;

赃款、赃物不复存在时,则产生责令退赔和退赃问题。

追赃、追缴与被告人悔罪态度及人身危险性无关,积极配合追赃、追缴的除外(也应视情况给予适当的从宽处罚)。

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内部应按其各自分赃数额进行退赃、退赔,对外则对被害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各被告人均到案并能履行退赃、退赔义务的,某一被告人按其分得的赃款、赃物进行退赃、退赔,即视为全部退赃、退赔。

2、在其同案犯未到案或者虽到案但无能力或者拒不退脏、退赔的时,该被告人应当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数额退赃、退赔,才可以视为全部退赃、退赔并适用较大的从宽幅度;

否则只能按照部分退赃、退赔确定从轻比例。

依据《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其中一些犯罪分子没有分到赃款的,不需要退赔。

由获得赃款的犯罪分子主动退赔,如果不退赔的,由办案机关负责对赃款进行追缴,属于被害人的,就会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