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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他人跑分就是帮信罪吗?

更新时间:2023-08-06 07:10:11作者:

帮他人跑分就是帮信罪吗?

帮他人跑分并不一定就是帮信罪,只能谁帮他人跑分可能涉嫌犯了帮信罪。现行法明确规定了,未经法院审理,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故此在法院审理之前,并不能直接认定跑分者犯了帮信罪。

一、帮他人跑分就是帮信罪吗?

1、帮他人跑分并不一定就是帮信罪,只能谁帮他人跑分可能涉嫌犯了帮信罪。

明知他人意图实施或正在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活动,仍然提供银行卡跑分,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求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明知”。

因此,若是行为人在生活中,偶然发现或者是明知有他人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然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相关人员,让他人利用自己的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操作,则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出售银行卡是最常见的帮信罪。

犯罪分子收到赃款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先“跑分”洗钱,把钱洗白了才转到自己的账户。宰割“跑分”的过程之中,就需要借助大量的他人银行卡。

3、除了卖卡,帮犯罪分子拉微信群,也是一种常见的帮信罪形式。

在拉人进微信群之后,等待拉人者的可能是法律的制裁。这是由于尽管没有参与找,但拉人的写给给电信诈骗提供了帮助,可能会构成帮信罪。

二、提供银行卡跑分后注销银行卡,还会构成帮信罪吗?

1、提供银行卡跑分后注销银行卡,可能还会构成帮信罪。

明知他人意图实施或正在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活动,仍然提供银行卡跑分,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即使事后注销银行卡,也不影响其构成犯罪,并且注销银行卡的行为,可能反而更容易使自己陷入不利境地。

2、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求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明知”。

因此,若是行为人在生活中,偶然发现或者是明知有他人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然提供自己的银行卡给相关人员,让他人利用自己的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操作,则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3、不建议事后注销银行卡

(1)在《刑法》中有一个名词叫作犯罪停止形态,包括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预备,这种形态一旦形成,就不能再改变。

也就是说,若是犯罪行为已经既遂,则不可能再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变成犯罪未遂或者中止。

(2)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只要行为人明知他人在实施信息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而提供银行卡跑分,且相关资金确实经过了该银行卡,情节严重的,提供银行卡的行为人就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既遂。

因此,即使行为人事后将银行卡注销,也不影响其已经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事实,不影响定罪。

另外,需要着重强调的是,注销银行卡这一行为,反而能反映出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明知,导致在后续的定罪量刑之中处于不利地位。

因此,注销的行为其实没有太大的必要。

银行卡的持有者,若是明知他人在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等的犯罪行为,依旧出卖银行卡为犯罪行为人提供“跑分”帮助,那么就涉嫌犯了帮信罪。当然,即使银行卡的出卖者声称自己事先并不知情,也并不一定不会构成帮信罪,法官等还会根据获利情况等的客观情况,确定是否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