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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销售员在外接单职务犯罪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3-08-06 07:09:44作者:

公司销售员在外接单职务犯罪怎么处理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公司销售员在外接单职务犯罪怎么处理,面对公司人员犯罪怎么处理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一、公司销售员在外接单职务犯罪怎么处理

单纯对外接单无法说明什么,如果是用的公司资源,公司可以提出侵权诉讼,但不会涉及犯罪,如果对方接单没有将本该属于公司的财务占有,就无法构成职务犯罪,反之则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面对公司人员犯罪怎么处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

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该员工是非法和其他的客户进行接触的,到时候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承担责任,一般来说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如果涉及到公司财产占有的,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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