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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08-06 07:05:11作者:

精神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司法鉴定是对有关诉讼活动的相关事宜作出专门性意见的活动。精神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精神司法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程序分三阶段:

  1、鉴定的提起程序。通常由相应的司法机关委托进行,或由相关人员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由司法机关决定并委托 。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需有《委托鉴定书》,说明鉴定的要求和目的,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被鉴定人及其家庭情况;

  (二)案件的有关材料;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

  (四)知情人对被鉴定人精神状态的有关证言;

  (五)医疗记录和其他有关检查结果。

  2、鉴定的实施程序。通常有直接鉴定、缺席鉴定及文证审定等种类。

  3、鉴定结论的出具。 鉴定结束后,应当制作《鉴定书》。

  《鉴定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鉴定机关的名称;

  (二)案由、案号,鉴定书号;

  (三)鉴定的目的和要求;

  (四)鉴定的日期、场所、在场人;

  (五)案情摘要;

  (六)被鉴定人的一般情况;

  (七)被鉴定人发案时和发案前后各阶段的精神状态;

  (八)被鉴定人精神状态检查和其他检查所见;

  (九)分析说明;

  (十)鉴定结论;

  (十一)鉴定人员签名,并加盖鉴定专用章;

  (十二)有关医疗或监护的建议。

  以上是读法小编整理的精神司法鉴定的程序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同时,小编在此提醒,精神司法鉴定是关乎被鉴定人责任承担的大事,小编希望能够谨慎对待。


本文标签:司法鉴定  刑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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