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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肇事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更新时间:2023-08-06 06:55:45作者:

危险物品肇事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危险物品肇事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一、危险物品肇事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刑法中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主要是指致多人伤亡的;

或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等。

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即能够引起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物品,它包括:

(1)爆炸性物品,是指雷管、导火线、导爆管、非电导爆系统等各种起爆器材,雷汞、雷银、三硝基间苯二酚铅等各种起爆药,硝基化合物类炸药、硝基胺类炸药、硝酸类炸药、高能混合炸药、爆破剂等各类炸药,以及烟火剂、民用信号弹、烟花爆竹等;

(2)易燃性物品,如汽油、酒精、液化气、煤气、氢气、胶片以及其他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等;

(3)放射性物品,是指通过原子核裂变时放出的射线发生伤害作用的物质,如镭、铀、钴等放射性化学元素;

(4)毒害性物品,如甲胺磷、磷化铝、砒霜、五氯酚、氯化钾、氰化钠、氧化乐果、敌敌畏、敌百虫等;

(5)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硝酸等。

爆炸物、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都具有双重属性。

一方面,它们可以造福人类,事实上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已用于国防建设、经济建设和人民的日常生活,如爆炸性物品广泛用于筑路、采矿、军工事业;

易燃性物品多用于交通和能源方面,放射性物品可用于发电和医疗卫生事业,毒害性物品广泛用于农业、林业杀虫,腐蚀性物品是重要的化工原料。

并且,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上述危险物品的使用范围将更加广阔,用途也将更加多样。

但是,另一方面,由于上述危险物品本身所固有的危险属性,如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稍有不当,便极为容易发生重大事故,损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因此,本条规定,对于违反危害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

由于危险物品本身所固有的高度危险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一旦使用、管理不当,就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

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就有可能构成本罪,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

如果行为人没有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即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也不构成本罪。

2、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