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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怎样才能不起诉?

更新时间:2023-08-06 06:23:07作者:

检察院怎样才能不起诉?

检察院在存在酌定不起诉或者是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下才能不起诉,比如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当中明确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的,还有就是经过刑罚告诉,告诉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是撤回告诉的。

一、检察院怎样才能不起诉?

如果有以下情形可以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酌定不起诉是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凡符合绝对不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都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自由裁量的余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酌定不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应用时,还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动机和目的、手段、危害后果、认罪态度、一贯表现、社会和被害人的反映等因素综合考虑,在确认没有追诉必要时,才能适用不起诉决定,不能随意扩大不起诉范围,以防止执法不严的情况发生。

区别于酌定不起诉是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凡符合绝对不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都应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无自由裁量的余地。

在当代的社会,刑事类型的案件是包括有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如果是自诉案件的话,那么是需要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在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之后,检察机关将会提起公诉,当然了,如果符合法定不起诉的条件将会不起诉。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