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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二审中死亡怎么办,刑事撤诉程序

更新时间:2023-08-06 06:22:31作者:

上诉人二审中死亡怎么办,刑事撤诉程序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上诉人二审中死亡怎么办,刑事撤诉程序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一、上诉人二审中死亡怎么办

在民事、行政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应中止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在刑事案件中,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上诉人死亡的,应终止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七条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二、刑事撤诉程序

1、一审中的撤诉公诉案件、自诉案件的撤诉,必须在宣判前申请。

公诉案件审查:

发现无罪的,准许撤诉;

如果有罪,不允许撤诉。

自诉案件审查:

撤诉的自愿性。

如果有新的事实、证据材料,可以再起诉。

2、自诉中的按撤诉处理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

3、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撤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4、二审上诉的撤回上诉期限内撤回上诉:

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法院应当准许。

上诉期满后撤回上诉: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法院应当审查。

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

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以上就是小编对“上诉人二审中死亡怎么办

”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上诉人二审中死亡的处理方式如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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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