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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取保候审不起诉吗

更新时间:2023-08-06 05:32:58作者:

检察院取保候审不起诉吗

检察院取保候审不代表不起诉,事实上取保候审跟审查起诉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可能是因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或者嫌疑人怀孕、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

一、检察院取保候审不起诉吗?

取保候审不代表不起诉,取保候审和起诉无关。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检察院不起诉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被检察院取保候审有哪些限制?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四、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1、发现不应当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的;

3、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不当的。

法律从未规定过检察院取保候审不起诉,实际上在检察院提起公诉以后,人民法院审审理刑事案件期间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检察院不起诉的原因一定不是因为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不起诉也分成存疑不起诉、法定不起诉和酌情不起诉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