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一般由哪个部分执行?

更新时间:2023-08-06 04:49:26作者:

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一般由哪个部分执行?

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一般由人民法院执行局来执行。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当中,如果有附带民事赔偿的情况之下,赔偿应当是由案件的被告来进行承担,被告是造成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的直接的责任人。

一、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一般由哪个部分执行?

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一般由人民法院执行局来执行。附带民事赔偿的刑事案件,赔偿应该由案件的被告承担,被告是造成人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人。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方法是什么?

申请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申请法院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涉嫌刑事案件的,那么是需要严格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来进行一定的处罚,当然了,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也是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附带民事赔偿应当是由刑事案件的被告来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的,当然是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