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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过追诉期能否立案?

更新时间:2023-08-06 04:44:44作者:

刑事案件过追诉期能否立案?

刑事案件过追诉期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立案的,因为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的追诉期指的就是经过一段时间对一些相关的刑事案件就不再而提起诉讼了。而法定的追诉期应当是根据某一个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然后综合的进行认定的。

一、刑事案件过追诉期能否立案?

1、刑事案件过追诉期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立案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超过追诉时效的,是不再追诉刑事责任的,如果已经立案的,应该撤销案件。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刑法》对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刑事案件的时间方面的限制规定可能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实际上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一项都是有一个追诉期的规定,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的话就不再对此追诉了。比如说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经过5年时间就不再追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