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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6 04:44:13作者:

伤残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伤残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伤残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

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

鉴定委托书;

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

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等情况;

其他案件,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二、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3、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综上所述,人们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通常需要做伤残鉴定,当事人准备好申请书、医院的病历本、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等材料,向当地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

鉴定机构受理后,初步鉴定后还会组织专家复核,在确保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出具鉴定书。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