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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盗窃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处罚?

更新时间:2023-08-06 04:34:11作者:

涉嫌犯盗窃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处罚?

盗窃公民个人信息涉嫌犯罪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并不存在盗窃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个罪名,实施此种盗窃行为的公民,涉嫌犯的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一、涉嫌犯盗窃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处罚?

盗窃公民个人信息涉嫌犯罪的,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吗?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作出规定。可依次考虑三个因素:

(1)只要该信息被用于实施犯罪活动,均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2)看是否严重危及公民个人的正常生活,或者给公民个人带来较大经济损失或导致其他后果;

(3)在无法认定前两者的情况下,根据出售、提供或者获取信息的数量、次数加以确定,其中,在出售的情况下还包括获利金额,在提供、获取的情况下还要考虑手段的恶劣程度或者支付的对价金额,等等。即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出售、提供、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次数、获利金额、手段、持续时间、动机目的、危害后果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判定。

2、具体而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定为情节严重:

(1)利用出售、提供、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实践中,有些行为人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为了拓展公司业务或是个人人脉,有些行为人则是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主观恶性差异较大。对于为了实施违法犯罪目的而获取、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属于情节严重。

(2)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其中包括造成公民严重精神损害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公民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应确定为情节严重。当然,并非只有犯罪后果实际发生才构成情节严重,可以结合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或是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所面临的风险大小来确定是否属于情节严重。一般而言,产生实际损害的情节重于面临极大风险的情节。

(3)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手段恶劣的。有的行为人为了达到出售或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目的,往往会额外实施一些辅助行为;有些行为人则是组织化、规模化或者用恶劣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因而,就行为方式而言,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或纠集、雇用多人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视为情节严重。

(4)利用所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获利数额较大的。即行为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相关犯罪立案标准综合确定,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数额达5000元以上的,可确定为情节严重。

(5)其他应当认定为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虽未达到以上标准,但综合考量案件的全部情况,有两个以上情节接近以上标准,或者有一个情节接近以上标准,同时具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也应当认定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以被免除处罚吗?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被免除刑事处罚的可能。

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行为人系初犯,全部退赃,并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应当从宽处罚。

2、在未经许可的情形下,不得向任何人提供他人的信息。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任何人都不得因为想要牟利、或者是想报复他人等的原因,就盗窃并出售他人的个人信息,否则有可能会涉嫌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规定,若是被认定为涉嫌犯了此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是对盗窃公民个人信息罪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