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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由谁来起诉?

更新时间:2023-08-06 04:22:48作者:

刑事附带民事由谁来起诉?

刑事附带民事由谁来起诉需要根据犯罪行为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损害后果来确定,如果是造成一般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的,那么可以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如果是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那么就由检察院提起。具体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可以参考下文。

一、刑事附带民事由谁来起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起诉。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流程是什么?

1、提起的期间: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二审可增加诉讼请求。

2、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二审期间提起的,二审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4、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刑事附带民事由谁来起诉需要根据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人身损害的严重程度以及侵害的法益等因素来确定,只要是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在处理刑事案件的同时一并处理民事赔偿问题。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